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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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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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广饶县检察院召开“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轻罪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典型经验。县融媒体中心、大众网记者到会采访,发布会邀请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会指导。


发布会上,广饶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欣兵通报了23年来轻罪案件办理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他指出,广饶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检察院“鲁枫和畅”品牌引领下,围绕“打造一个品牌、强化两项保障、把好三道关卡、聚力四手联弹”的工作体系,成功打造并深入践行“鲁枫和畅·泽润乐安”检察子品牌,努力将检察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相关试点工作2025年获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01

强化双重保障

筑牢轻罪案件办理的坚实基础

广饶县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与“素能提升”双轮驱动,为高质效办理轻罪案件注入持久动力。将第一检察部党支部的“红心检护”党建品牌深度嵌入办案一线,以高质量党建凝聚办案合力、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以来,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党支部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刑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党建共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并带领第一检察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共同开展同堂培训与疑难案件研讨19场次。


02

严把三道关口

优化轻罪案件办理的规范流程

在办案流程的关键节点设置了“入口分流关”“文书精简关”“释法说理关”三个规范化“关口”,实现“简案不减权利、快办不降标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对公安机关每月移送案件的初步审查与分流。针对速裁程序案件,研究制定了《刑事速裁案件差异化文书标准》,对原有文书中内容重复、流程性强的部分进行合并优化。坚持“程序从简,权利不减”原则,在办案中做到“三个充分”:对在案证据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充分开示,保障其知情权;对拟提出的量刑建议充分说理,阐明法律依据和裁量情节;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法律后果充分释明,确保犯罪嫌疑人自愿选择。


03

聚力协同联动

构建轻罪案件办理的多元共治体系

广饶县检察院积极延伸职能,推动构建公检法司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牵头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推行“一站式”诉讼模式简案快结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快速办理机制中的职责分工与衔接流程。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一站式”办案中心的实施意见》,细化取证、移送标准;与法院就常见轻罪案件的量刑情节、幅度开展常态会商,统一司法尺度,为“集中移诉、集中告知、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的快速审理模式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针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八种常见轻罪案件,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制定《证据清单及基本取证要求》,以清单化、标准化引导侦查取证活动,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在公开听证中嵌入公开调解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第三方旁听、参与调解过程,既借助外部智慧促进调解方案更合理,也以“看得见”的方式增强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记者提问环节,针对媒体关注的“是否所有轻罪案件都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证+调解模式如何调解”等问题,发布人逐一详细解答,介绍在文书精简、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展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阳光司法的态度,获得与会人员认可。



下一步,广饶县检察院将继续深耕“鲁枫和畅·泽润乐安”品牌建设,不断优化轻罪案件办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为广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