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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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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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饶县检察院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正确原则,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充分发挥“四长”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区域协同治理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以监督办案持续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依托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办联络室,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河湖治理保护新格局。为确保工作机制顺畅运行,设立专门检察官工作室,具体负责河湖执法衔接工作,依托工作室,积极参与支脉河流域河湖“四乱”整治专项活动,针对河湖水质、退耕还林、河道破坏等治理难题,将辖区内的河湖、水库、水域岸线等相关区域纳入重点监督领域,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与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会商研判,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推动构建“监督+保护”协同工作体系,同步同向发力。

以创新求实效,构建生态环境工作新机制

立足县域实际,准确把握县域生态资源保护着力点,探索建立环境资源领域“四检”融合工作机制,实现一体联动、全线发力。以刑事案件线索为切入点,构建生态检察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研判会商、调查反馈工作机制,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针对社会管理活动中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坚持科技赋能,依托东营市院检察大数据决策分析、法律监督线索平台,创建“生态检察”专栏模块,实时收集重点水域、河道环境数据,筛选有价值办案线索39条。以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为切入点,成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灵活组建跨部门专业办案团队,合理配置办案力量,协同高效办理刑民交叉、民行交叉等复合型案件67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4件。办理的李某忠等12人在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能动履职促各方参与,助力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

 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广饶县检察院坚持把能动履职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积极创新实践“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办案中更加注重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整合行政执法力量,督促多部门参与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决了一批河道非法采砂取土、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环境资源问题。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建立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办理案件18件,督促有关部门补植林木8000余棵,恢复林地30余亩,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张贴宣传标语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以此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帮助相关行政部门厘清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河长湖长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地生根,构建全县生态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广饶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四长”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参与水环境治理保护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衔接机制,助力破解治理难题,为建设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之城·幸福广饶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