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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1-29    浏览次数:0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在广饶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汉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建设法治广饶,保障经济新常态下全县科学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用心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执法保障稳定,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侦捕诉衔接、全程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47件158人,提起公诉292件356人,有力促进了平安广饶建设。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捕起诉“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75件87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建筑市场“打霸治痞”专项行动办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案件14件24人,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强行供料、阻扰施工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了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办理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案件3件8人,促进了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加强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秩序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24件36人,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我院在办理某企业被诈骗案中,坚持追漏、追诉、追赃并举,严格证据审核甄别,全程监督办理,依法追诉2名犯罪嫌疑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70万元。
二是办案服务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地查办党委政府关注、影响发展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5人,立查了葛某某受贿贪污案、耿某某受贿案等大要案,实现了办案领域和办案结构的重大突破。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城镇化建设和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坚持文明规范执法,严格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改进和规范搜查、调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的方式方法,严格执行传讯时限规定律师会见制度,认真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1470小时,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案单位正常秩序不受干扰,发展稳定大局不受影响。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建立完善了“县委领导、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考核。开展惠农资金专项预防监督,制定了《惠农专项资金检察监督实施办法》,保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帮助案发单位查找问题17个,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办案效果。
三是监督促进公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裁判不公等问题,依法立案监督13件13人,书面纠正违法18件,追捕追诉22人,抗诉2件4人。加强监管场所监督,组织看守所安全大检查10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25人,开展社区矫正法制教育260人次,保障了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虚假诉讼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三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诉讼活动监督、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8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保障经济民生的职能作用
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着力在维护稳定、服务经济、促进和谐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围绕全县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紧扣全县经济工作部署,制定了《依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维护金融秩序、服务重点项目、推进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打击安全环保犯罪、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检察措施24项,充分发挥了执法办案服务发展的保障作用。依法监督支持全县各类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和城镇化建设,与6个县直部门单位会签职务犯罪预防协议和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围绕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开展同步专项预防,参与招投标监督37次,有1家企业被取消投标资格。立足经济新常态,服务经济健康运行,实行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手拉手”帮扶,与35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16次。加强检察调研服务,开展涉企民间融资问题研究,组织编纂了《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专著。针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的趋势特点,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调集精干力量,加快检察环节诉讼进程,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力度,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二是拓展检察职能,促进依法治理。正确把握全县维稳形势,建立“检察+”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7次,与公安机关建立案前审查机制,针对9起重大复杂案件提出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与法院建立诉前意见交换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政策运用和处理尺度,依法妥善处理6起重大敏感案件,合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由12名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举办“廉政讲堂”50场次,受教育4500余人;开展“法律宣讲企业行”活动,举办法制讲堂11期,以案说法、释法说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应对安全环保形势,组织5200余名企业职工接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助力企业转调升级、绿色发展;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开展“检校零距离”、“送法进校园”等活动16次,荣获“山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称号加强“黄河驿站”建设,健全与县综治办、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协作机制,加强对265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附条件不起诉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生。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控申接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8件196人次连续两次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坚持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对所办案件实行风险排查,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不捕不诉等措施,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不捕88人,不起诉3件3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18件,平均办案时限缩短3-7天,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建立“法律帮助、经济扶助、心理救助”三重救助机制,对10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实施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开辟技术鉴定绿色通道,23名农民工、残疾人免费技术鉴定服务。坚持检力下沉,依托派驻大王检察室,聘请44名检察信息联络员,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259人次,化解涉法矛盾纠纷29件,解决群众维权救助问题14个。依法妥善办理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积极与公安、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为农民工追缴拖欠工资100余万元。针对群众反映的我县境内部分淄河河道非法卖土严重的问题,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能,联合国土、水利部门开展调查,县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打造公正司法、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队伍建设至大至要。我们始终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一是坚持政治立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健全了“责任落实、组织生活、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保障”五个标准化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组织党组学习和检委会业务学习20次,提升政治业务素质,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检察队伍。
二是实施素质强检,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打造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尖子带动和人才培养开设检察官讲坛25期,组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公诉抗辩赛16次,发表法学理论和调研文章168篇,办理的快递行业违法犯罪类案经验在全省推广。有3人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和业务标兵,2人荣获“最美检察官”和东营市首届最美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24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规范化案管机制,案件质量评查209件,确保了办案质量。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668条、法律文书156份,检察公开宣告8人。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依法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实体程序无纰漏、说理充分、结论正确的案件。
三是推进科技兴检,夯实检察信息化平台。坚持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建设了侦查指挥中心、远程提讯中心、信息查询中心和远程接访室,实现与省市院、看守所、派驻检察室和办案工作区的互联互通。加强电子取证技术应用,为执法办案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在全市率先建立“无纸化会议系统”,实现九项会议事项网上流转办理;创新建立“核心业务数据公示系统”,实时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开设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查询服务520次;开通网上律师预约平台,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服务;建设了互联网检务中心,实现10项检察业务网上预约办理。推进信息应用全员化,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办案,以检察信息化助推司法规范化,促进检务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落实从严治检,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筑牢干警廉洁公正执法的思想防线。全面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动态监督,用“电脑”管住“人脑”,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纠正狠抓机关规范管理,建立实施了“每周一次检察长办公会、每周工作业绩网上公示、每月一次廉政纪律教育日活动、每季度一次谈心会”等制度,开展专项检务督察10次,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被评为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五是践行文化育检,提升队伍软实力。坚持以特色的检察文化提升发展境界,着力打造“崇法、汇智、笃行、超越”的院训文化。充分利用廉政文化、红色文化、党建文化、学习文化、园林文化等载体,积极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树立“规范、创新、超越”的工作理念,为检察工作提供了不竭源动力。深入开展“一院一品”、“一科一品”创建活动,连续两年荣获全市检察创新成果一等奖。通过持之以恒地培育检察文化,增强了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我院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派驻大王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对服务全县大局研究不够深入在司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服务措施上与跨越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责还未充分落实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在办理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方面缺乏专家型人才,司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全面推进的一年。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繁重任务和挑战。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广饶建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生态之城、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加主动地服务重点工程项目、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突破。按照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金融安全、企业运行等社会关注领域的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源头预防,健全完善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机制,更好地保护干部,减少违法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维护社会稳定有新举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生命财产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预防、化解和处置矛盾纠纷,提高法治化治理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诉讼监督有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律监督的决定精神,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行使职权等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五是检察队伍素质有新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拥护,积极参与,以改革激发活力,促进发展。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和检察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培养精英人才,狠抓纪律作风,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富有活力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