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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

来源: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0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
 
2016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为建设法治广饶,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一)查办职务犯罪情况。2016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9人,立查人数同比下降14%。其中贪污案件2件5人,受贿案件3件3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5人,行贿案件1件1人,滥用职权案件2件4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1件1人。在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人,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目前法院已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2人,其中实刑判决5人。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4件393人,其中来信52件58人,来访232件335人。举报类信访案件37件,其中属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8件。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坚持专业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进一步推动社会化预防大格局建设。社会化预防做法被省院推广,《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一是发挥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共接待29批次的部门、单位和企业1800余人次到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加强预防工作创新。深化预防监督服务措施,制定了《广饶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工作办法》,聘请了6名同志为首批广饶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咨询专家,并举行了业务培训,开展了系列咨询活动,为预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与县扶贫办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专职联络人员,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开展“百日集中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增强群众法律观念,增强扶贫干部廉洁意识。开展巡回宣讲、警示教育12场次。充分利用派驻大王检察室自身优势,发挥其“窗口”和“纽带”作用,建立与各村(居)的检察联络室184处,共同解决扶贫惠农领域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和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全年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2次,确定了广饶县兴安学校建设工程作为2016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了联席会议,全面参与跟踪监督。五是深入实施“走出去”预防战略。通过法制讲座、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等形式,走进机关、镇街、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教育活动。共开展活动17场次,受教育人数2400余人,为华星集团、科达集团等企业进行廉洁教育讲座,为县地税局、孙子文化旅游区、县农商银行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六是预防志愿者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预防志愿者微信群,向预防志愿者问计问策,采纳志愿者建议20余条,指导预防志愿者带动本单位预防活动开展,为10个志愿者单位开展法制专题讲座10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6次,受教育人数达900余人。七是预防司法行政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成效显著。办结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实现了多元化监督格局。督促县水利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淄河非法采土、破坏河道行政执法监督案被省院评为山东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依法向县法院、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11件,督促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专项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下,积极主动开展“小专项”行动,以专项活动促司法办案,提高工作实效。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民生领域的教育系统和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作为办案的重点,主动发现和查找案件线索,在教育系统立案8人,在供销系统立案3人,以专项工作带动整体办案,成效明显
(二)窝案串案显著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方法,深挖行业系统窝案串案扩大办案成果,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在对大王镇教育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永生立案侦查后,发现大王镇中心初中原校长刘钦明等4名工作人员与其构成共同犯罪,遂一并立案侦查。在对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李海燕立案侦查后,继续深挖犯罪,进一步扩大战果,又立查了该校工作人员王志刚、燕坤广挪用公款案,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三)涉案领域相对集中。从犯罪领域来看,涉案人员主要为教育部门基层单位。全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9人,教育系统就有8人,占总人数的42%。结合前几年查办的教育系统的案件情况分析,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应该具有普遍性,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四)作案手段单一。立查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几类案件,基本作案手段为三类:一是私分单位帐外资金;二是利用手中掌握的职权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三是利用掌握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
三、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近几年,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济强县、生态之城、幸福家园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在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推进、改善民生保障等方面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加大。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个别党员干部没能经受住考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宗旨意识淡化。党性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淡漠,权力观错位,社会分配不公以及过热消费心理的作用,极大地刺激了不良欲望和对金钱、物质的追求,为己谋取私利,不能把握自己。个别人在全面从严治党,“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背景下仍不收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查处的虽然不少,但不会轮到自己头上;也有的认为自己行为隐蔽,手段高明,谁也发现不了,从而铤而走险。
(二)案发单位内部监督不到位。案发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健全,但管理、监督不到位,存在管理失之于宽、监督失之于松等问题,干部离任审计走过场。特别是对部门“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人员监督制约机制软弱甚至缺失,也是职务犯罪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潜规则”仍在某些行业、部门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为群众服务是责任、更是义务。但仍有部分人接受服务对象给予的好处费用,认为是应该得的,甚至索取贿赂。一些企业和个人也仍将行贿作为一种营销手段,以致“潜规则”仍然在某些行业领域内发挥消极作用。部分人遇到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首先想的是找关系、走后门,极尽拉拢腐蚀之能事。有的人虽然平时对职务犯罪深恶痛绝,然而一旦发现自己能够从中得到好处就经不住诱惑,从而积极参与到犯罪活动中来。
    四、职务犯罪发展趋势预测
(一)涉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需引起重视。近年来,各级财政下发到地方的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种类繁多,专项资金投入加大,覆盖面广。由于基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对薄弱,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将多发、易发。特别是针对投入到各企业的技改、补助等专项资金,在确定给谁不给谁环节存在职务犯罪隐患,个别企业为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而采取不正当手段。
(二)工程建设领域仍存在职务犯罪的较高风险。在统筹城乡建设的过程中,涉农领域、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行政权力集中行业、资金密集领域,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方面,尽管是所有财政资金、项目通过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员仍然存在收受施工方好处费等职务犯罪隐患。
(三)贿赂犯罪仍将是主要职务犯罪形态。当前,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和党内监督的不断完善,贪污、私分等传统贪占型职务犯罪不断减少,而权钱交易型犯罪由于风险低、易操控已成为职务犯罪的主要态势。办案发现,权钱交易仍易在各个岗位和环节渗透。由于其隐蔽性,加之侥幸心理,贿赂犯罪将有所增加。
(四)镇街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须高度关注。镇街等基层部门干部处在工作最基层一线,事务具体、琐碎,工作性质、管理监督等相对于县直机关单位而言较为松散,因而更容易出现问题,民众对其腐败的感受也更直观、受害也更直接,因而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破坏力更甚。“微贪腐”、“小官大贪”现象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五)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不可忽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大幅度扩张造成的投资短期内难以收回。银行为规避金融风险,将在保持适度放贷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企业融资行为,致使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形下,为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滋生提供了条件和环境。一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一系列金融犯罪高发;另一方面,金融市场运作过程中的腐败、渎职现象也呈现高发态势。
五、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一)严格落实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从总体形势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各级各部门仍要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特别重视部门“一把手”的领导、执行、推动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大反腐败工作考评力度,建立综合考评机制,狠抓督责,科学考责,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二)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突出主旨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二是营造警示教育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技术,运用大众传媒,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的展播力度,继续在报纸、电视、商圈、楼宇开展预防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增强廉政教育针对性,提高警示教育效果。针对某些单位内部廉政教育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预防活动。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行业部门开展巡回宣讲、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感受到法律的惩罚力量,增强宣讲效果;在案件多发行业系统开展预防约谈,对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及时告诫、提醒,发挥震慑效应。
(三)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惩治是最好的预防。按照治标不松劲的要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盯扶贫民生领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会同县扶贫办继续抓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涉农惠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严肃查办行贿次数多、行贿人数多的案件,行贿数额大、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以及行贿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提高行贿的犯罪成本和风险。
(四)强化外部监督和审计工作。公权失去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体系,健全问责机制,重点做好外部监督。事实证明,权力运行中仅靠自律和内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从案发单位的监督情况看,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未能有效起到监督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外部监督促进制度的落实,加大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力度,严密监督重大权力行使,对单位“一把手”、部门负责人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重点事项决定等内容实行过程监督。加强事后抽查、核查工作力度。办案经验证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基本都是事后检查发现,任何一项工作如果不认真做事后的检查,问题很可能就会被束之高阁。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广饶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社会化预防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广饶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