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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0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广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扎实推动“四大检察”稳步协同发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建立涉疫情犯罪快捕快诉联动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16起涉疫诈骗、妨害传染病防治等违法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49条,批捕起诉21人,有力打击震慑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立足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建立特殊时期司法办案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布疫情期间检察诉讼工作公告和受理群众来访公告,妥善处置的一起35人集体访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置涉疫信访典型案例。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防疫两手抓、两不误,选派16名干警深入企业一线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助力复工复产。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基础上,4批次选派33名干警参与全县疫情联防联控,至今仍有5名干警坚守在隔离观察点,在抗疫“大考”中彰显检察责任担当。
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坚持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实施意见》,制定27项具体检察措施,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聚焦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与中国人民银行广饶支行等4单位联合会签《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机制》,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依法办理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件20人,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帮助追回损失1亿余元。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严厉打击环保领域刑事犯罪,办理的郭某某等29人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200余万元,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联勤联动执法先进集体。着力保障民生底线,突出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45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资金28.8万元,办理的退役军人家属黄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广饶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实施《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十条意见》,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发全县学习。成立涉企案件专业办案组,实行捕诉衔接、类案专办,依法妥善办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企犯罪案件26件,调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1件,有效减少了企业讼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阻碍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8件8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依法对2名涉罪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环节给予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稳定预期。疫情期间,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建立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机制,适当放宽36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二、聚焦人民群众关切,规范高效司法办案,努力交出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平安”这个最大的民生,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26件191人,批准逮捕115件166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450件622人,提起公诉383件482人,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件36人;批捕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6件84人;批捕起诉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11件28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从快办结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办理的宫某某受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决胜收官战。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2件7人,提起公诉2件24人,结案率100%。全力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行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快办结聂某某等20人、李某某等10人、齐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主犯分别被依法判处十二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持续强化“打财断血”,深入开展“六清”行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查封涉恶犯罪资金、车辆、房产等合计近1.6亿元,坚决铲除恶势力生存繁殖土壤。坚持“正本清源”,聚焦黑恶犯罪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围绕办案中发现的基层组织建设、治安防控、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制发源头治理检察建议21份,以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办理性侵害、监护侵害等犯罪案件10件10人。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悔罪表现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和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封存犯罪记录7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联合九部门会签《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推进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建成全市首家设置在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综合救助服务44次,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7万元。办理的全市首例监护权变更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为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定监护人,并落实民政福利待遇。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标准,顺利通过全省标准化试点验收,上升为省级行业标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代表全市迎接了全省妇女儿童“十三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现场观摩。认真落实校园普法责任,选派12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检校零距离”、“送法进校园”活动23场次,受教育师生13000余人次。
用心用情为民排忧解难。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健全完善民意收集、民事反映、民情分析、民生回应工作机制,自觉以人民为中心谋划工作、司法办案。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大厅职能作用,受理民生热线诉求248件。严格落实最高检“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4件,无涉检信访积案,控告申诉接待室作为全市唯一单位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适应信息时代新要求,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构建“互联网+检察”公开新模式,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4件,公开法律文书358份,推动司法公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平等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三、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彰显维护公平正义检察责任担当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依法规范、精准监督,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28件,监督撤案13件,发出侦查监督意见书45件;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1件2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7件78人,追捕追诉31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依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69人,适用率97.2%,较去年上升25.31%,律师见证率100%。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从宽,依法提出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27%。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法院采纳率1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变更强制措施10人。加大监外执行脱管漏管核查纠正力度,审查提请收监执行2人。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对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依法监督执行80余万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29次。研究制定6个方面27项检察措施,打造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7件。依法针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制发检察建议24份,法院建议采纳率100%;依法支持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特殊群体起诉21件,法院全部支持起诉意见;积极参与民事纠纷矛盾化解,通过释法说理,息诉和解民事监督案件25件。强化民事类案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重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涉黑涉恶案件虚构债务、“套路贷”、冒名顶替“被老赖”等虚假诉讼,依法对涉恶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2起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一审民事判决,清理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300余万元,为被害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维护了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完善行政诉讼活动违法的发现、受理、审查和纠正机制,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依法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8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份。持续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规范性的全面审查,依法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件,督促13家用地企业补办完善用地手续。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法院、人社部门三方协调,办理的3起工伤领域行政争议案件,用工单位与受伤职工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伤者赔偿费,当事人撤回行政诉讼和所有关联民事诉讼,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聘任大学教授、兼职律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15名专家辅助人,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行“三检并行”办案模式,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诉前程序案件2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助力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办理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狩猎系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犯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15.5万元。办理的韩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在加大传统领域办案力度的同时,主动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了全市首起省级重点保护文物“柏寝台遗址”公益诉讼案件,助推县域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
四、忠诚坚守法治信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敢担当善作为过硬检察队伍
抓牢政治思想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4次,政治轮训2次,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照主题教育期间查摆整改的57个问题,逐项检验整改成效,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县委、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要案件37件次,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巡察,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抓实党性修养淬炼。深入实施党建“基石工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12次,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5次,检察长讲党课7次,开展“微型党课”23次,组织党员干警到中共刘集支部旧址、宣言纪念馆、渤海垦区革命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提高党性修养,弘扬实干精神,增强履职能力。秉执“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理念,投资40余万元打造“阳光广检”品牌展厅,引入全县首家“党建有声图书馆”,打造集“智慧党建”“红色空间”“有声阅读”为一体的党员活动阵地,浓厚党建氛围,增强党性熏陶。
抓紧素质能力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种能力”为指引,深入实施素能提升工程,通过智慧检务平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网上业务竞赛等活动24次,促进队伍素质能力整体提升。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2名干警被抽调参与恒丰银行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并代表市检察院出庭公诉,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肯定;9名青年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注重加强检察理论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8项,创新成果3项,在《政法论坛》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6篇,促进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协同发展。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自觉查摆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6项,组织系统学习党规党纪4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努力培树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制度39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构建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坚持做到逢问必录,主动记录报告27件次,切实把“三个规定”作为防止司法腐败的“隔离墙”。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检察工作6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开展案件公开听证42次,广泛诚恳征求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凝聚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凝聚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统筹落实新发展理念、新司法理念仍有欠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措施还不够精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还不够充分;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更高要求还存在差距。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坐标,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提高水平,在司法办案上提高质效,在改革创新上提高层次,在队伍建设上提高标准,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广饶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更高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聚焦全县“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注重运用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落实,助力改革攻坚、转型升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深度参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平安广饶、法治广饶建设。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找准检察业务提升点,更高质效推进司法办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做到依法监督、全面监督、精准监督。重点围绕健全刑事检察监督机制,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强化对虚假诉讼监督的提质升级。主动延伸行政检察监督触角,持续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范围,力争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网络侵害等领域实现新突破。
三是找准检察改革支撑点,更高层次实现创新创优。以新司法理念为引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司法改革“精装修”。以深化业绩考评为抓手,研究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激励有效的检察司法制约与监督体系。加大司法规范化建设力度,围绕金融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打造有影响力的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标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度运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案管大数据监管平台等智慧检务成果,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高效规范发展。
四是找准固本强基发力点,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新思想作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定盘星”。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深入推进全员培训、分类指导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全国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全面加强检察权运行廉洁风险防控,持续打造对党忠诚、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县“十四五”规划蓝图已绘就,自觉服务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要,是检察机关坚定不移的目标追求。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谱写新时代广饶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新的更大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